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蜀门日记 愿为你胸口的朱砂痣 - 易众

发布时间:2010-11-15 11:39:30

作者:一起看夕阳

 每个男人的一生中都有一朵红玫瑰和一朵白玫瑰,娶了红的,久而久之,红的成了蚊帐上的一抹蚊子血,而白的成了床帏明月光;娶了白的,久而久之,白的成了衣服上的一粒饭糜子,而红的成了胸口的一颗朱砂痣。
  每每读到这句话,总是觉得心口隐隐作痛,最终,我还是成了那朵不能属于你的红玫瑰。

  还记得第一眼看见他,琥珀色的眼珠在太阳光下闪闪发光,那双眸子,就那么一直在我心中闪亮到了现在。

  和所有的懵懂的心跳故事一样,上了大学后我们各奔东西,两个不远的城市却隔开了两个世界。同样是挣扎,同样是说好了永不放弃,最终还是走上了陌路。现在想想,真的从未说过分手,就像年幼的时候我们未曾说过一句我爱你一样,只是两只手被无形的力量牵引到了一起。陆陆续续的联系,基本也是局限于问好,之后便是无言。

  大三的暑假,刚刚和旅行社联系好挂钩,突然接到他的电话,说回到了南京,和高中的同学约了聚会,想见见我。心中略略起伏,在镜子面前换了七八套衣服后才匆匆出门。还是那么明亮的眼睛,我很失态的盯着他看,自己也不直到看了多久,幸好,KTV里只有电视屏幕发出的光。失神了N久,身边的朋友叫我唱歌,接过话筒,才发现是张洪亮的《广岛之恋》,顿时觉得很尴尬,他走过来,轻拍我的肩膀,拿过另一个话筒,“不是我陪唱还有谁更合适呀?”伴着浅浅的笑,心中起了涟漪...他的意思是?呵呵,或许只是说是他最爱的莫文蔚唱的歌吧。

  一夜无眠,他那双该死的眼睛和浅浅的微笑在我的脑袋里晃悠了一晚。

  第二天,揉着惺松的眼睛,接到他的电话。“在干吗呢,丫头?”丫头...那是我们高中时候的称呼,他比我大了整整一岁,便总是“倚老卖老”。“我...没干吗,你呢?”我怎么好意思说我凌晨才睡着,又被他吵醒了。“你上网吗?”“恩。”“陪我一起玩网络游戏吧,我换了个服务器,正没有人陪我玩呢”“......”“丫头,还在吗?”“在,什么游戏?”“蜀门。”“好玩么”“玩拉玩拉,你肯定会喜欢的。”我暗暗奇怪,怎么他回来后我们之间突然这么熟络了?下床,开机,加了他的QQ,按照他给我的网址下了客户端。

  到底是女孩子,从来不玩网络游戏,很笨的不知道从何下手,于是,电话求助。“丫头,你进......”原来他早就帮我申请好了账号密码,该死的,他怎么就那么自信,我暗暗后悔让他那么容易就得逞。选择了百花,只是觉得比较淑女罢了。“喂,叫什么名字呀?”名字?叫什么呢?抬头看看窗户上挂的那串风铃,一时兴起,叮叮诞生了。很显然,屏幕那边的他愣了下,“你等我下哦”便消失了。十分钟后,一个叫当当酷酷的青城站到了我的面前,摆着V的手势,我做了个晕倒的动作,从此,叮叮和当当便成了练级路上的风景。几乎每次都会有人问我们是不是情侣,每次都是以......回答。他倒从来不显得尴尬,只是傻乎乎的来句“吼吼”,但这个时候我总是会不自觉的微笑,真的没有想过,几年后的我们会以这样的方式相处,而且如此的融洽,愉快。

  暑假是旅游旺季,经常不在家,于是练级也变的很慢,但是每次我回家后都会发现等级升了,而且永远都和他的一样。他给我的宝宝取名叫绿绿,他的叫蓝蓝,好傻的名字,我提出抗议“可是,女女,男男,不是正好一对吗”一句话就塞住了我。他不在的时候我从来不去练级,只是到处玩,和认识的妹妹弟弟在一起。记得有次帮妹妹打25本,路上有人问道“当当呢?”以为是他认识的朋友,随口便答,没来,可能上班吧。“晕~我随便问的,看你叫叮叮,就问有没有当当,还真有啊”,顺势还做了个晕倒的动作。无语......

  还是在内心的某天,我的话很少,对里有人问“队长,你老婆怎么不说话呀?”屏幕前我却连打......的力气都没有了,只能趴在桌上勉强的移动鼠标。电话在那句问话的十秒钟后想起。“怎么了?”“我...肚子好痛。”“哪里?”“胃...好像是肠子...我不知道。”“快去床上躺下,自己揉揉,一定要平躺,如果是肠痉挛,应该很快就好,不行就上医院。”“恩。”我很信任他的躺下,不知道过了多久,沉沉睡去,醒来已经是天亮。只是记得关游戏,忘记关电脑,信箱里有他的邮件,满是关切的话语,告诉我如果有事一定要告诉他。天,他想到哪里去了,又不是小说,女主角得了癌症...不过仍然无比甜蜜。

  还是那么没有情调,约在麦当劳,当然,只能在心里埋怨。“现在是不是还有人追你呀?有男朋友了吗?当年我可有很多竞争对手呢”没想到那么直白,可是想起蜀门的那些日子,嘴角泛起笑意。他的脸却渐渐沉下来“心情不好,昨天刚和女朋友吵架,想找个人聊聊,真的很闷。和你开玩笑,别介意。”可乐里的冰块似乎卡在了心口,透彻的寒冷。“是么,为了什么?”“还不是那些烦人的事情,真不明白,怎么以前看着挺纯洁挺好的一个女孩现在怎么那么无知呢?和她一点共同话题都没有。”“这么快床前明月光就成了白米饭了...”“什么?”“没什么。”“你看的书太多拉,老说些那么深奥的话。”

  跑了一次长线,回家后已经是一个礼拜后。再次出现在蜀门,他依旧是笑嘻嘻。看着他一再的贫嘴,我却不再像从前那么愉快,很少说话,说的最多的也就是一连串的......几年前的信,那些幼稚的情书至今还收藏在抽屉,我究竟还想要什么呢?我还在乎什么呢?我不知道,但是总是会想起他的眼睛,琥珀色,在阳光的照耀下似乎明亮的能够慑人心魄。

  又一次的聚会。如我所料的遇见了他的女友。和想像中的几乎没有出入,白皙的皮肤,大大的眼睛,不说话,只是微微笑着和人点头,他的手揽在女孩的腰上,甚是甜蜜状。是啊,这就是他的白玫瑰...而我呢,我喜欢一切明亮的颜色,我喜欢去人多的地方,我喜欢东奔西走,喜欢带领一大帮人,他爱的怎会是我这样的女子。那女孩应该喜欢待在家里吧,应该很会照顾他吧...大约是KTV的空气不好,所以才神志不清的胡思乱想。我站起身,想去洗手间,那女孩走过来,拽着我的袖子,轻声说“是要去洗手间吗?我也想去,可是不认识,能带着我吗?”走出包厢外,大厅的灯光很亮,无意中往旁边看去,秀气的脸庞上...琥珀色的眼珠。这就是命运吗?是上天的安排吗?

  晚上的蜀门中如期相见,在水洞听他贫嘴,我却突然登出回城。“怎么了,丫头?和男朋友吵架了?”“去死!谁告诉你有男朋友了!我没有!去找你的明月光,你的白玫瑰陪你玩蜀门,干吗要找我“......”

  几日之后收到email,信中满是他的道歉。苦笑,他有什么错呢?从头到尾只是我的自作多情自以为是,只是我的无法忘怀。

  没有一个人注定属于另一个人,爱情没有先来后到,第三者只是不被需要的那一个。年幼的感情和后来的牵挂,竟只是一个人天荒地老的梦想罢了。请你一定要幸福,我的心愿,只是成为你心中那一颗永远的朱砂痣,请你答应我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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